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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人继承遗产是否继承债务 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继承公证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8日 来源:南宁婚姻房产分割律师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婚姻房产分割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

 韦俊律师,南宁婚姻房产分割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民法典继承人继承遗产是否继承债务

一、民法典继承人继承遗产是否继承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的,同时继承债务,但继承的债务以遗产的价值为限。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我国法律中是以“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为原则,一方面规定了继承的主体、客体、内容等事项,起到确权的作用;另一方面规定了继承权受到侵害时的法律保护措施,起到护权的作用,充分体现了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2、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法律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具体表现在:财产继承权不分男女,平等享有;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不分男女,应当均等;有代位继承权的晚辈直系亲属不分男女都有权代位继承父或母的遗产;配偶一方死亡,继承的一方不分男女都有权处分其所继承的遗产,也可以在继承遗产后自主决定再婚与否。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订立遗赠抚养协议,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其中,对被继承人尽义务较多的,应当多分得遗产。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分配遗产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如果未尽扶养义务,不得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上述条文内容均显示出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俗话说得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律同样也传递这这样一种精神,包括遗产的处理,也应当首先处理债务问题。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继承公证

一、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继承公证

民法典对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继承公证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继承了安置房后,继承人可以到安置房所有地公证机构申请继承公证,并提供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没有房产证能去办理房屋继承吗

如果你遇到房产继承中房屋没有房产证的情况,继承遗产前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权属,是公房还是私房。如果是公房,就谈不上遗产继承问题。如果是私房,房主的子女有权继承。

没有产权的房子,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具体参考如下:

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 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 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 。

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 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有的继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继承人希望出租,收取 租金;有的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小,有的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无人维护 等,往往矛盾百出。

3、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 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4、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而且有“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它的继承还关系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

明确了是属于可以继承的房产后,通常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继承:

1、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

2、继承人是法定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3、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全部顺序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

5、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即可。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继承公证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申请安置房继承公证的,继承人需要向安置房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并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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